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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山县财政局向湖北雄韬公司发放1000万县域流动调度资金

2015年2月27日

2015年2月13日,经京山县政府审批同意,县财政局向湖北雄韬公司发放1000万县域流动调度资金。此资金用于支持县中小企业的发展,使用期限一般11个月,无须交缴任何费用和利息,但到期企业必须按时归还。第二年县政府根据各企业发展状况再进行调配。

2014年县财政局向湖北雄韬公司发放了500万调度资金。湖北雄韬在2014年生产经营中,克难奋进,全年取得了较好成绩,全年上缴税费2174万元,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。2014年底,湖北雄韬及时偿还并再次申请。经多方努力,2015年,湖北雄韬获得1000万调度资金。

县域流动调度资金的发放必将对湖北雄韬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,提高湖北雄韬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。湖北雄韬争取在2015年做出更大成绩以回报社会。